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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04-22 11:48:12 打印 字号: | |
    一、民事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刑事案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书应载明当事人名称及其基本情况;申诉或申请再审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案号、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以及该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以新证据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还应当说明原审未提出该证据的原因、新证据的来源、获得新证据的时间,以及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    (二)、证明申诉人或申请再审人是合格申请主体的材料;    (三)、申诉或申请再审所不服的原一、二审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四)、在法定期间内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证据;    (五)、与申诉或申请再审理由有关的证据。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六)、申诉人、再审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 、申诉人、再审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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