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平法院强制腾空了县城内一处房产,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9年6月安平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某偿还原告何某某185808.77元。因被告未如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何某某向安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安平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宝马牌汽车手续一套,但未实际扣押,轮候查封其名下房产一处。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态度顽固,拒不履行,安平法院于2019年11月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2019年12月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为了推动案件顺利进行,经执行法官协调,与房产首封当事人达成协议,由本案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进入拍卖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拍卖裁定书,并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腾房。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安平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因疫情原因,县城各地封控管理,腾房行动迟迟无法开展。安平法院一面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一面积极协调各部门促进腾房行动开展。行动当日,安平法院邀请3名检察院人员、1名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腾房行动刚开始,被执行人的父母就闻讯赶来,情绪激动,企图阻止行动进行。在检察院人员、人大代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释法明理,希望他们能认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其父母不再阻拦,并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将屋内物品进行搬出。直至夕阳西下,房屋终于顺利腾空。
本次腾房行动从上午九时开始,至下午5时结束,整个腾房过程井然有序、文明规范,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了司法权威。下一步安平法院将继续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加大财产处置力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兑现,为人民群众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