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平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来自晋州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感谢安平法院克服年关办案压力,无私奉献,鼎力相助,为晋州法院执行案件取得进展给予了极大帮助。
该案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经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孙某、魏某共同给付申请人张某货款21811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因二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且名下有大量资金进出交易,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晋州法院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亲自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督促履行。因被执行人系安平县南关村人,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风险和难度,为了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向安平县人民法院寻求协助。安平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协助事宜,并派出2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执行现场,安平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协助兄弟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释明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粉碎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被执行人意识到错误,承诺一定积极筹措钱款,如期到晋州法院履行法定义务。至此,该项协助工作圆满完成。
近年来,安平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牢固树立执行工作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解决跨行政区域执行难问题。下一步,安平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兄弟法院之间的协作力度,共同攻克执行难题,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