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已过,拘留所刚开门不久,安平法院就送上了新年“第一拘”。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苏某杰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给付。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一直有经济往来,并曾给其孩子买房产一套。执行法官严厉地批评教育了被执行人,并告诫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不知悔改。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立即将其收拘到拘留所。
案件执行中,司法拘留并不是人民法院的最终目的,但如若被执行人一意孤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今后的工作中,安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失信、限消、罚款、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行为,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