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一名老人颤颤巍巍地走进安平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干警看到他东张西望的样子,主动上前询问,可一和老人沟通,老人便开始摆手,并说道“我年龄大了,耳朵听不到东西了,可以给我写字让我看”。导诉干警遂将老人引导至立案大厅一窗通办窗口进行沟通。
经过与老人写字沟通,并结合老人拿出的诉状,立案庭干警了解到该老人今年年满85周岁,系无子女孤寡老人,家住距县城20余公里的行洪区搬迁村,一大早乘坐公交车赶到县城,是因为行洪区村庄搬迁,就宅基地问题与自己的侄子产生纠纷,要求其侄子返还宅基地。但经过审核老人交纳的立案材料,立案庭干警发现老人仅有诉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老人主张的证据材料。通过写字告知老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老人情绪变得激动:“你们就是为了推脱不给我立案,我这么远来,你们不给我立案就是不行”。针对这一情况,立案庭负责人赵泽生将老人引导至诉服中心和为贵调解室中,为其端来一杯温水,安抚其情绪,并经向院领导汇报,决定一方面先安排老人回家,另一方面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然后尽快到其所在村庄开展上门立案服务。经过写字告知,老人表示同意并由法院干警将其送回家中。
6月19日上午,赵泽生带领立案庭干警前往老人所在村庄,上门立案干警一方面审核了老人存放在家中的证据材料,一方面向村党支部书记了解了案件情况,形成了书面证明材料,为老人办理了登记立案手续。并鉴于本案系家庭内部民事纠纷,委托乡镇及村两级调解组织先行开展调解工作。当干警们起身离开时,老人表示,“虽然我耳朵听不到了,但我知道你们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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